反倾销研究及提供转口贸易整体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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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马来西亚从事商品进口,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。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,即到岸价值(CIF)计算。特定商品的进口税费则是在CIF价、卸货费总和的基础上征收一定税率的费用。某些商品以测量单位计征,如重量和体积。同时,进口商品还须征收增值税,某些商品征收消费税。
马来西亚关税税率在0%和50%之间,平均关税税率为5.74%。某些商品免征关税,如笔记本电脑、电吉他和其他电子产品。
增值税=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0%×(CIF价+关税+某些适用消费税)。某些商品可享受0-5%的优惠增值税税率。营业税有时也可从量计征,如单位升和单位千克。
进口商品货值(CIF价)不超过500令吉,则免征关税。但从美国进口的烟酒制品例外。马来西亚增值税和消费税均不设起征点。
消费税可从价也可从量计征。如单位升,单位升酒精,单位千克,单位支(香烟)。具体产品消费税税率计征如下: 10%-105.0% 0.1$-34$/升 22.5$-42.5$/升酒精 0.22$/支 7.5$/千克-220$/千克
2023年5月30日,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923号公告,应阿根廷国内企业LYN S.A.C. e I.和CIERRES DEPE S.A.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、巴西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(西班牙语: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,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, de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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