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倾销研究及提供转口贸易整体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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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孟加拉国从事商品进口,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。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,即到岸价格(CIF)计算。同时,进口商品还须征收增值税、附加税、调节关税、贸易促进增值税和预交所得税。
增值税=标准增值税税率15%×(CIF价+适用关税+附加税+调节关税)。
孟加拉国所有进口税费均不设起征点。进口商品无论货值大小,一律征收税费。
附加税:针对特定商品,在CIF价格、相关关税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在0%和500%之间的附加税。 调节关税:针对特定商品,在CIF价格、相关关税、附加税总和的基础上,征收税率为5%的调节关税。 贸易促进增值税=4%×(CIF价+相关关税)。 预交所得税=5%×(CIF价+相关关税)。
2023年5月30日,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923号公告,应阿根廷国内企业LYN S.A.C. e I.和CIERRES DEPE S.A.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、巴西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(西班牙语: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,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, de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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